天津提高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

2010-2-24 22:14:35  阅读数:  网友评论:

 

 

今年,天津市提高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。供养亲属抚恤金在原发放标准基础上,配偶每月增发52元,其他供养亲属每月增发39元。

    记者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,此次调整的范围,是2009年12月31日以前天津按月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。调整后,工亡职工配偶的抚恤金实际金额达不到每月743元的补齐差额;其他供养亲属的抚恤金达不到每月557元的补齐差额。

    据介绍,天津新的抚恤金标准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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