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原创]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》精要解读与实务应用

2009-9-16 11:51:29  阅读数:  网友评论:

 

 

课程名称

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》精要解读与实务应用

 

课程类别

 

课程提供机构

 

授课讲师

钱树锋

课程学时

 

培训对象*

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总监、行政总监、人事经理、及负责劳动关系的专业人士、公司总裁、董事长、总经理、经理等

培训形式

 

培训目的*

备受社会关注的《劳动合同法》已于200811日起开始实施,《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》也于200851日起实行。两法实施后,诸多争议之处和细节问题一直是广大企业关注的焦点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》,于2008918正式由国务院颁布施行。《条例》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、事实劳动关系、劳务派遣、服务期、法律责任等诸多问题作出详尽的解释。对《劳动合同法》中的很多条款作了明确化的规定,该条例将是用人单位贯彻学习《劳动合同法》的主要依据和帮手, 它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有效发挥人力资本要素优势,妥善处理劳动争议,建立和谐劳动关系,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。

    本培训旨在让培训对象对《劳动合同法》、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以及《实施条例》有较全面的理解;帮助学员掌握应对最新《劳动合同法》实施条例施行后企业所面临的风险与处理办法;学会正确使用无固定期劳动合同、试用期、劳务派遣、合同变更、解除、终止等应对策略等;清晰在员工招聘、业绩考核、岗位调动、辞退员工及劳资纠纷的法律风险;有效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综合水平。

课程大纲*

课程大纲

、劳动关系主体认定
1、劳动关系主体认定
2、劳动合同的订立主体即相关用工单位的延长


、劳动合同的订立
1、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订立

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该怎么办?
A
、一个时间点,两个书面通知
B
、一个时间段,两个依法动作
C
、临界点,权利点
2、用人单位不能完善职工名册将面临哪些法律风险?
3、员工被动连续在数个用人单位入职的工作年限该如何认定?
4、特殊劳动合同的订立
5、劳动合同的约定内容
A
、劳动合同不得约定的内容
B
、可以约定的内容
C
、可以约定的方式
6、有关试用期

A、试用期该如何约定?

B、试用期的工资标准该如何约定?

C、不能合法约定试用期及工资标准将面临哪些法律风险?
7、培训费用的范围
A
何谓专业技术培训?
B
、培训期间发放的工资能要回吗?
8、服务期和合同期限的冲突
 
违反服务期约定的例外


、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
1、劳动者的13个合法解除权
 A
辞职是否需要经由用人单位批准?
 B
劳动者即时解约权
2、用人单位依法解除、终止权
 A
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
 B
用人单位依法解除、终止权的其他情形
3、不胜任工作解除的要件
4、客观情况变化解除的要件
5、禁止用人单位解除(终止)的情形

6劳动者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法律要件

、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支付
1、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情形

A、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区别

B、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计算和支付年限
2、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
3、明确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合同的性质
4、工伤补偿与终止补偿的双重救济

、劳务派遣
1、劳务派遣的核心规定
2、劳务派遣机构业务限制
3、派遣核心的内容
4、劳务派遣的经济补偿
5、违法解除或终止的责任
6、派遣的法律责任



 

时间

2009年9月24日13:00至16:30 

地点

海淀区企业培训中心 

联系方式

010—68421188转518/553

手机:15911177539/13911565970

传真:010-68423219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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