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没有给我上保险,上班超时,我应该怎么办?
问:我在某单位上班自2005年7月——2009年4月31日我的工作是空压机运行和消防中控,2005年7月时工资是800,现在是1050,上班形式是;上24小时休48小时,其中2005年7月24日——2009年4月31日该公司没有依法给我缴纳各种保险,我已经于2009年4月31日向公司提出了辞职,现在我想经仲裁替我向公司要回我的上班超时费和保险钱,请问我这些钱应该怎么算,应该要多少? 本人有各种证据证明我在该公司上班。
北京公司劳动法律网答:1、社保欠缴问题可以向社保稽核投诉,要求单位补缴,但如果是基数差,在北京仅能补缴一年的社保费; 2、加班费首先要确定你是固定、综合或不定时工时制,再者根据工作日和小时数计算出小时工资,最后根据1.5,2或者3倍计算出加班工资; 3、现在还没到2009年4月30日(4月没有31号); 4、你可以考虑以单位违法辞职,这样可以主张一年一个月经济补偿金。 5、你可以直接电话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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